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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沙如何變成臺灣府?之原文版封面。 |
本書之中文譯名較英文原書更為精準地點出臺灣在歷史更迭上的變化,並非能夠以概括的Taiwan或Chinese字眼所能侷限,但細細讀來,作者想表達的是自荷蘭時代起引發之大量漢人移居臺灣的現象,才採用了這般的字眼。如同本書導論首段所述:「十七世紀伊始,臺灣是個海盜出沒、獵首者橫行的島嶼。約百年之後,此地成為大清帝國所管轄的一個府,數以萬計的漢人移民以此為佳。是什麼因素造成了這樣的變化?臺灣島,如何成為漢人生養孳息之地?」
贊助出版此書的曹永和基金會,曹永和教授,一位令人敬重的臺灣史學者,提出了「臺灣島史」的概念,在《台灣史田野研究通訊》一次的訪問中提到:「在台灣這個島嶼上,在不同的時間段落內,因為國際情勢的變化、生產方式的相異、活動人群的複雜、經濟交流項目的替換,而呈現各時期不同的社會特徵。如果我們像過去一樣,太注重政治的變遷、漢人的觀點,而不知該考慮到:台灣是一個獨立的歷史舞台,從史前時代起,便有許多不同種族、語言、文化的人群在其中活動,他們所創造的歷史,都是這個島的歷史;那麼,台灣歷史的研究便難以超越政治化的限制。若是我們能換個觀點,以台灣島上「人民的歷史」作觀點去探究,或許能夠另闢蹊徑。」
因此,當我們嘗試理解臺灣歷史時,除了站在臺灣立場的觀點外,更應關注臺灣與整個世界,尤其是東亞海域之間的互動關係。不能以過去習慣的教科書方式,過於強調國別史與政治更迭的概念去閱讀臺灣歷史。更甚者,周邊國家的歷史又是如何與這片海域互動,如日本、琉球方面的歷史,也是在理解臺灣的過程中,應當一同去探討的內容。
此書基於這樣的立場,首先探討了在歐洲人到來以前,16世紀中葉以後,中國或日本的航海者、商人、海盜等在東亞海域活動的狀況,以及此兩國內部的封閉傾向的海洋政策,最後導致兩國海權經營的衰微,而使歐洲人在東亞海域陸續建立據點。
中國明朝在1550年代因過去以來嚴格的海禁措施,加上中國南部沿海地勢不易以農業謀生,使得走私與海盜勢力盛行。為此一反其道,做了有限度的貿易開放,除了仍然禁止與日本往來之貿易外,開始發放「船引」為海外貿易船之許可,並且僅可於福建之月港進行。海外貿易改善了福建的經濟狀況,並上繳大量稅收,因而有「天子南庫」之稱。這並非明朝支持海外貿易,而是對現狀不情願的加以承認。
而日本的戰國時代使得各大名之間的競爭需要龐大的經費支出,因此海上貿易在此時期大量擴張,最初是以朝貢形式與中國明朝進行貿易,但因兩大名間的競爭而於中國沿岸兵戎相見,使得中國限縮與日本間的貿易,因此轉向地下化的走私與海盜進行。因無法直接與中國貿易,日本在臺灣、呂宋、越南、柬埔寨、暹羅等地方逐漸形成「日本町」以進行貿易。但至1570年代後,局勢逐漸統一,1590年後豐臣秀吉施行「朱印狀」制度以培植並控制海外貿易,豐臣秀吉的擴張野心展現在出兵朝鮮,以及致書要求臺灣(稱高砂國)、呂宋等國入貢。1615年後,德川幕府後續對於國際貿易掌控的態度更趨強硬,主要為了控制與外國貿易、甚至信奉天主教的大名們,以防勢力坐大。1633~1639年間陸續發佈了五道鎖國令,最後僅開放與荷蘭人限制於長崎人工島,「出島」上貿易,以及中國海商於出島旁另一「唐人屋敷」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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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5年所繪出島之鳥瞰圖,維基百科:http://ppt.cc/S6zHk |
荷蘭聯邦共和國於1597年宣布脫離西班牙而獨立,17世紀初期來到東亞海域,決心要搶下與西班牙和葡萄牙享受的貿易利益。而同時期,因王室繼承問題而使葡萄牙併入西班牙,殖民的版圖橫跨世界,稱「日不落國」。但因內部持續有基督教新教與傳統天主教對立之問題,引發三十年戰爭,加上版圖一夕擴張所需更為龐大之經費,使得西班牙無暇顧及。而荷蘭辨便是在這樣的背景下,1602年成立了「荷蘭東印度公司」(Vereenigh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 VOC),荷蘭聯邦會議使其於阿拉伯海以東享有如同國家之權利:發動戰爭、締結條約等。透過這般特權公司代表荷蘭聯邦共和國,並由國家法律保障其殖民與貿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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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綠色為荷蘭東印度公司於17世紀最盛期之貿易版圖,深綠色則為荷蘭西印度公司。維基百科:http://ppt.cc/TcTmR |
荷蘭東印度公司為了開拓東亞的貿易,尤其是與中國、日本間的貿易當時主要是由葡萄牙之澳門所掌控,因此公司急欲尋找據點,於1603年攻打澳門失敗,而後1604年又在澎湖建立城堡但為中國明朝沈有容之軍隊擊敗。1609年於日本平戶建立商館,1619年於雅加達佔領了據點以後,改稱「巴達維亞」(Batavia),公司也確立了其在東亞貿易的營運中心,逐漸熱絡起來,而有「東方女王」之稱,主要的貿易透過位於南洋各據點轉手來自中國的生絲,以及南洋特產販售至日本。中國商船並不是不請自來,初期時中國船仍多數前往西班牙之馬尼拉進行貿易,以收購來自美洲的白銀,而荷蘭船也劫掠西班牙船及中國南方沿岸村舍,使得中國對荷蘭更具戒心,荷蘭急欲一個距離中國接近而更為方便收購生絲的管道。1624年再次進入澎湖並與中國爆發海戰,後經由海盜李旦居中斡旋,荷蘭最後退轉大員(臺灣之稱的由來)建立據點。
荷蘭在大員建立據點後,並非馬上可以開始進行貿易,公司所面對的難題,一邊是來自島內內部原住民,另一邊則是掌控出入中國貿易的海盜勢力,以李旦與顏思齊為首,他們早在16世紀末與17世紀初時於日本平戶、台灣魍港(今布袋)建立小型的據點以供轉口貿易而獲利。李旦於1625年過世後,鄭芝龍便接替其地位掌控海上勢力。荷蘭欲購買來自中國的貨物,得靠這些勢力居中協調。再加上日本私商因與中國無法直接貿易往來,與荷蘭人相同,找尋靠近中國之貿易據點,於1616年海商村山等安曾募船欲進攻台灣,因而與荷蘭的據點多有摩擦。但因荷蘭至此階段主要獲利仍來自巴達維亞與平戶之間的貿易,實在是得罪不起日本政權。在日本實施海禁後禁止日本人出國,日本勢力一下退出海洋,荷蘭人也因而走了好運,建立起其在東亞的貿易霸權。
由以上,我們可以看見在16世紀末期至17世紀初期,於東亞的兩大國家,中國與日本由於各自內部政治局勢的改變,官方的態度逐漸傾向於封閉,但相對的私人海商、海盜勢力仍持續興盛著。中國因著明朝末期的衰敗而逐漸無力實施嚴格的海禁,轉為私商與海盜勢力,李旦、而後鄭芝龍對於中國沿海及貿易的掌控,以及沿海官員的賄賂與私相授受。而日本則是因著戰國時代的結束趨於統一,德川為了中央集權,逐漸削減原先的天主教大名勢力與外國人的貿易,最後實施了海禁制度,嚴格掌控經濟,不使日本完全依賴外國貿易。荷蘭人在這樣的時間點來到東亞,為著商業貿易利益而取下大員的據點。
臺灣在國際間的角色逐漸浮現出來,作為一歐亞大陸邊陲的島嶼,有著適當的距離接近中國,與接近日本,又同時作為自南洋北上的樞紐位置。中國人、日本人、荷蘭人、西班牙人環伺於臺灣周圍,使得臺灣這一島嶼的存在,自最初躍上國際舞台,不管為的是如何的商業利益、軍事價值,臺灣成為了眾人的目標所在。當時臺灣的原住民,也都是不同的人們在登陸島嶼以後,被迫與這些外來移民共處,或甚至欺壓、征戰、奴役、納入徭役與稅收體制之中。我們不可否認每個政權對此島嶼的影響,更為重要的是,身為島民,認知臺灣最初角色的樣貌,深具海洋性格,以這般的基礎再去重新看待臺灣的歷史,便可脫離以外來政權的眼光去探究「為何外來政權要取下臺灣?」,而是以「臺灣為何值得被外來政權取下?」來看待,臺灣的主體性在此才得以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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